由于家庭的熏陶,我很早就投身于社會慈善事業。在過去的30多年間,自己大致經歷了三次精神升華。
最初的慈善,我只是懷著一種助人為樂,心種福田的意識,看到別人有困難,總會出手相助一把。
隨著創業的成功,我開始思考如何感恩時代、回饋社會。這時候的慈善舉措,已不是單純的個人布施善行了,
通過定向捐贈、長期資助等各種形式,把員工也動員起來,形成企業法人團體的慈善行為。
慈善是一種文化,也是一種文明。人之念有兩端,可向善,亦可向惡。
人類先進文化和高度文明的標志之一,就是喻人向善。慈善法頒布后,我們要廣泛宣傳,使之深入人心,
讓更多的人關心慈善、崇尚慈善、踐行慈善,形成“我為人人,人人為我”的社會風氣的良性循環。